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各阶段使用的法律文书刑事案件一般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检查机关审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审判等三个阶段。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通过各阶段适时、恰当运用法律文书,相比于庭审时的能言善辩,往往能够发挥更好的辩护效果,本文就对此进行简单介绍:一、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是刑事案件办理的起始阶段,辩护律师的尽早介入意义重大,或能使无罪或具有特殊情节的罪轻案件终止,避免当事人牢狱之灾或能够争取变更对当事人的羁押方式,减轻当事人及家人的紧张情绪,并为后续不予起诉或无罪、缓刑等判决提供条件或能够排除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或措施,为辩护律师后续阶段的辩护增加胜率。
陹1、向司法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要多长时间回复
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2、变更强制措施
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二、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二、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以及逮捕。不管是需要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哪一种强制措施,此时都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办理,需要向采取强制措施的部门申请,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变更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已采取的强制措施。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撤销或者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