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改合同内容并加盖公章是否有效?法律主体性:合同加盖公章有效。合同可以盖公章吗?主观法:合同加盖公章有效,公章有法律效力吗?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公章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公章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可以盖公章吗?比如没有盖章的合同无效或者没有公司盖章的合同无效。
1、合同可以盖公章么
是。合同可以加盖公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上加盖公章与签字、按指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使合同成立。与企业或其他组织签订书面合同时,一般需要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以保证合同的效力。【法律解析】签订合同可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也可以加盖公章。只要合同是合法达成的,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用公章确认也是有效的合同行为。
2、合同上可以盖公章吗?
合同可以加盖公章。法人订立合同时,一般要加盖法人印章,即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订立书面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一般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认可所签合同加盖公章有效,该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时成立。
3、合同上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合同章这样的合同生效吗
这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该合同专用章已覆盖了法人签署该合同的意图。只要印章是真的,就代表了法人的意志。双方在合同上加盖合同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要合同内容违法,法定代表人是否签字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法律分析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以分为四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未定合同、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这个“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本身就是法律,而是指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以约束力,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依靠国家的强制力,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概念。虽然二者关系密切,但其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无论是在合同法理论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4、合同规定签字盖章生效,只盖公章有法律效应吗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果没有盖章,合同就不会生效。一般来说,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没有盖章,合同本身的效力就不能被否定。除非特别说明,比如没有盖章的合同无效,或者没有公司盖章的合同无效。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很多法律的基本要求。
5、合同能用公章盖吗
法律主体性:合同加盖公章有效。合同的公章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6、合同内容涂改加盖公章有效吗
法律主体性:合同加盖公章有效。合同的公章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分别持有。
7、劳动合同盖合同章有效吗
法律的主体性: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或盖章。劳动合同文本上用人单位的印章只能以用人单位的真实印章为准,代表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法律没有限制是用人单位的公章还是合同章。因此,劳动合同的盖章仍然有效,对双方具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客观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8、劳动合同只盖公章有效吗
法律主观性:看情况:1。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未加盖公章,但双方签字的,合同仍然有效;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合同无效。《民法典》第146条:行为人与相对人出于虚假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意思表示隐匿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法律客观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9、购销 合同盖公章有效吗
法律的主观性:买卖合同无论加盖什么印章都是有效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购销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购销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的有关要求;其他法律生效条件等。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有形地表达内容的数据电文,,并且可以随时检索,都被视为书面形式。